經營范圍
體內放射性藥品、體外放射性診斷試劑;
銷售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類放射源;
銷售Ⅱ、Ⅲ類放射裝置;
銷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質;
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;
銷售Ⅰ、Ⅱ、Ⅲ類醫療器械;
進出口業務;
電子產品、通訊設備、輕工產品、汽車配件、化工原料與化工產品(不含危險化學品)、鋼材、紙張、輕紡產品、日用百貨、文化用品的銷售;
物業管理;
文化交流;
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技術咨詢、技術服務。
(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;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